浅谈到新四军与廉政建设,不经意时总感到两者没有多大的关联,因为在浩如烟海的新四军史料与新四军老战士的回忆录中,很少把两者联系起来作为一个命题来进行研究和描述的,仿佛廉政是新四军固有且不变的特质。其实,只要对新四军成长发展和壮大的历史深入地,并且朝着廉政文化的方向进行一番比对,我们就不难发现:新四军及其所在抗日根据地的军政工作与我们党和政府现今倡导的廉政建设有着极大的相似度。换句话说,当年这支抗日劲旅之所以始终保持艰苦朴素、廉洁爱民的革命本质,以致军队规模日益壮大,抗日根据地政权日益巩固,正是得力于开展了一系列有实无名的廉政建设。所以,认真研究新四军在廉政建设方面所作的努力,对指导和开展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廉政工作,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
新时期的廉政,是指廉洁的政治生活,是廉洁的政府和社会、廉洁的个人和廉洁的群体,以及以廉洁为导向的观念、制度和作为方式的有机统一。廉洁的内涵,应该包括执政成本低廉、执政生态清廉和执政官员的廉洁。① 如果我们把时光倒推到七十年前,用现代的廉政内涵来考量诞生于民族危难、国家危机之际的抗日中坚——新四军,我们会惊喜地发现,战斗在日伪顽三面夹击中的新四军不仅没有被消灭,反而日益发展壮大,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新四军所属各师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了精兵简政、民主建政、大生产、整风等一系列运动,方使得军队和根据地政权,部队官兵和地方党政干部清正廉洁、守纪爱民蔚然成风,获得了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拥护、爱戴和支持。本文主要以新四军第七师和皖江根据地为例,阐述新四军的廉政实践及其重要意义。
一、从自身做起,努力把执政成本压缩到最低
抗日战争期间,国统区政治腐败,经济崩溃,人民在危难中艰难地挣扎。共产党领导下的八路军、新四军以及各抗日民主政权应该怎样做,才能外御日寇、内抚黎民,在人民心中树立起人民军队和民主政府的形象?这是对共产党人最大的考验。我们八路军、新四军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从自身做起,开展了精兵简政、大生产运动等,通过大幅度节约开支和依靠自身增加供给,实实在在地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真正地把自己打造成为人们军队和人民政府,从而自上而下地为廉政作出了榜样,拉高了标竿。
——大幅度精兵简政,切实降低军政开支。
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以后,日伪对我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残酷地进行封锁与夹击,国民党顽固派不断对我军和根据地进行骚扰和侵袭,加上连年的自然灾害,共产党领导的抗日队伍出现严重的困难局面:根据地面积缩小,人口减少,财政经济濒于枯竭,军需民用、衣食住行几乎陷于绝境。1941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对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工作指示》中,要求军政机关开展精兵简政,并且明确提出各根据地党政军民机关“全部脱离生产人数不超过甚至少于居民的百分之三”的具体要求,目的是爱护、培养和节省民力。②
就新四军所在的华中各根据地而言,当时基本区域人口的数量与中共党政军民机关脱产人员之比均未达到中央的规定,但是他们认识到,在当前特殊困难的情况下,如果继续维持这样的规模,可致“民力财力迅速枯竭,弄得民困军愁,便有坐毙危险”。正因为有了如此深刻的危机意识,所以新四军从领导机关做起,严格进行精兵简政。仅新四军第七师这一块,第一次精兵简政中,司令部、政治部、供给部、卫生部等首脑机关就从原有工作人员275人精简为222人,杂务人员160人,团、营、连长及各部首长均取消专职勤务员,营、连勤务员由通讯员兼,团以上的勤务员由特务员兼。
七师官兵人数与其他各师相比相对较少(时称“七师小弟弟”),精兵减政的压力不大,但是军部仍多次要求七师进一步做好精兵简政工作。1943年3月,皖江地区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党政军机构改组的同时进行了第二次精简,工作人员精简到81人,杂务人员精简到66个。4月,师部又进行了一次精简,政治部、供给部除主任与组织部门外,其余完全地方化,工作人员减少到37人,杂务人员38人。原有骡马37匹,精简为12匹,多余马匹组织成运输队。教导大队分散到各支队去办,特务营缩编为特务连,余下的完全充实到独立团,师部的担子由5个缩减到4人。③ 七师部队和皖江党政组织的脱产人员占当地农民总数不到2%。④ 通过军队和政府“瘦身”,不仅实实在在减轻了根据地人民的负担,密切了军民关系,而且机关工作效率更加提高,有效克服了文牍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提高了部队的战斗力,赢得了人民的拥护。
——开展大生产运动,提高自给能力。
进入1941年后,国民政府完全断绝了八路军、新四军的军饷,供给问题出现了严重的困难。3月,华中局发出《关于开展生产运动的指示》,指出“我们今后解决财政经济困难的基本方法,必须从积极方面打算,必须放到自己动手,自己劳动的生产上面”。“一切部队日常必需的东西都要自己动手来做,把生产所得列入重要的收入,以减少根据地人民负担。”⑤七师师部所在地——皖江根据地中心区——无为县抗日民主政府于1941年5月成立垦荒局,组织休整时的新四军干部战士、党政机关人员进行开垦荒山、荒滩,增加政府收入。到1942年5月,一年内仅开垦公荒一项即达70000余亩。部队的干部、战士在战斗和训练的间隙中立即投入开荒生产,种植杂粮、蔬菜,养猪养鸡。皖中行署规定每个机关干部要开荒5分至1亩,每人种菜7厘,以供应机关食堂食用。部队通过生产,蔬菜基本自给,粮食也部分自给。第七师师部还建有被服厂、皮革厂、弹棉花厂、染布厂等。被服厂有百余人,20多部缝纫机,生产军衣、被子、子弹带等。这些不仅改善了部队干部战士的生活,减轻了群众的负担,而且对战胜敌人的封锁起到了重要作用。
此外,军、政机关干部为了响应中央“发展生产,厉行节约”和“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号召,成立了带福利性质的消费合作社。机关干部凑钱买鱼苗,在山沟里挖池养鱼。干部与战士共同劳动,收获的劳动果实,实行公平分配。这样做的结果,既改善了党、政、军机关的人员的物质生活,也培养了艰苦奋斗的作风,密切了上下级的关系。
无为地区前江后湖,地势低洼,河道纵横,素来水患严重。1943年,无为县抗日民主政府在财力并不十分富裕的情况下,发动战士和群众,重修了季家闸、黄树闸、陈家闸,加强了三闸圩的排灌能力,受益农田10万多亩;临江县各区乡修塘1002处,坝埂90多道;湖东行政办事处修筑大小圩堤30多段,受益农田7万多亩。为保障皖中七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皖中行署还组织数十万民工上堤修建长江大堤——黄丝滩工程。经过5个多月的奋战,终于建成了一条长约15华里的新堤。这些水利设施的修建对战胜水旱灾害,确保丰收,增加农民收入和军队政府经费都有着重要的意义。而这些巨大的基建工程中无处没有新四军指战员的身影。七师因此不仅解决了自身的供给,还为军部和兄弟师提供了大量的物资和资金,在新四军中赢得了“富七师”的盛誉。
二、从制度着手,努力使执政生态更加清廉
一支军队、一个政权要为人民群众所爱戴和拥护,就必须有一套保持执政生态清廉的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使执政主体和客体都在规定的范围内动作,才能使清廉的风气持久而弥新。新四军所在地区的政治生态之所以给人民以清新的感觉,就是因为它以一系列清廉的制度,保证了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
——民主建政,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1942年2月,在华中局扩大会议上,刘少奇指出“要彻底改造根据地的政权机构,使之真正成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权,成为包括有各抗日阶层联合的民主政权。”他要求:“改变在上层政权机构中由共产党人包办和在基层政权中由封建势力操纵的局面。”⑧ 此后,共产党领导下的各抗日根据地均按此要求开展了民主建政工作。
皖江抗日根据地在民意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民主建设中,均以“三三制”(共产党员占1/3,非党的左派进步人士占1/3,中间派人士占1/3)为原则,吸收了大批抗日民主人士包括拥有田地资产的开明地主、士绅参政议政。皖中参议会在代表的选举中,以抗日职业团体或机关单位产生的参议员,除农抗每区产生1人,县农抗单独产生1人外,工抗、商抗、文抗、妇抗、教抗、青抗,全县合推了3人,脱离生产的地方武装团体合推2人,自卫队总队部代表1人,新四军驻军代表只有5人。可见军政人员在其中比例不占多数。参议会通过选举,民主人士金稚石当选议长,驻会参议员中多数为进步的民主人士。
参议会确立了对同级政府施行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的全权。由皖中参议会通过成立的皖中行政公署,其组成人员也由参议员选举产生。行政公署行政委员会委员中民主人士也占相当的比例。
为彻底改变“县、区两级政府以共产党员占绝对优势”的局面,皖中区党委要求各级政府,“多多设法,争取党外人士参加工作,逐步改造各级政府机构人员组成分配,向‘三三制’的方向走去”。如此虚怀若谷地恳请社会各界参与政权建设,接纳各种政见,聆听多方声音,接受全社会监督,就从根本上提高了执政者的执政公信度,为执政者的清廉执政提供了组织保证。
——保障人权,防止执政权力无限化。
1941年9月,成立不久的无为县抗日民主政府颁布了《新四军无为县人权保障条例》,除保障境内人民(除汉奸外)信仰、言论、居住、迁移等范围较广的自由外,并规定“不分阶级、党派、性别、职业及宗教信仰,其政治地位一律平等”,“一律保障其身家性命财产之安全”。《条例》十七中有十二条是人权保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如第六条规定:区政府判决案件,当事人如有不服,得提请复审。第七条:境内人民有身体不受侵犯之保障,平时非经县区政府批准及充分人物证,不得拘留审讯处罚。条例中还有规范军政人员行为的内容:“军政人员违犯本条例之规定侵害人权者,被侵害或他人可提出控告”,“除对拘禁之犯人,绝对废止肉刑及带有侮辱性之处罚”。⑥ 该条例在1942年召开的皖中参议会上进行了充实、修定,并重新颁布,成为皖中地区地方法规,为根据地人民维护自身权益和军政人员正确行使职权创造了条件。
军政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均公平、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如确定商店、企业的营业税时,由区、乡政府组织临时性的营业审订委员会(区、乡干部2人,当地绅士2人,群众团体1人组成),通过调查和分析营业状况,审订其营业资本额和营业总收入额。商民如有意见,可申请重新审订。⑦ 这样,商民的合理诉求便可得到重视和采纳,克服了一些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争取私利的现象。值得一提的是,外来的装有货物的船舶车马经过皖江地区,只收取一道税,便派护商队保护他们安全过境。由于收取的过境税公平合理,商人们有利可图,就把无为作为他们交通的首选,皖江地区的经济贸易也因此发达起来,有小上海之称,七师的经济收入也有了很大的增长。
根据地内政治安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安定。在日寇扫荡和桂系顽军攻击时逃离家乡的农民、“四匠”(铁匠、木匠、皮匠、泥水匠)和小商人,在日顽被我军打退后,都纷纷返回自己家乡。人们除了担心日寇、伪军、顽军骚扰之外,真是安居乐业。
三、加强纪律约束,确保执政官员的廉洁
一支军队、一个政府廉政与否,归根结底都要以官员的工作作风表现出来。新四军和各抗日民主政府经常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干部战士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军风政纪约束,使新四军这支抗日劲旅不断纯洁思想和队伍,从而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而持久的拥护。
——以整风运动为抓手,提高干部战士的思想觉悟。
整风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第一次普遍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教育运动,1943年3月,第二师政委郑位三在“关于当前淮南党内主要的不良倾向给区党委的信”中,指出了淮南党内存在的问题:一是个人享乐主义的滋长,二是剥削阶级(赚钱)思想的发生,三是“革命功臣”观念的存在,四是个人对组织的过度要求,五是经济制度的不严格等。⑨ 这些现象在新四军各师和各抗日根据地的干部战士身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面对如此严重的问题,新四军自上而下认真开展整风运动,连、营、团干部,地方上乡、区、县干部,都分期到整风队或整风班学习、轮训,进行自我反省和相互批评。
新四军第七师先后办了三期整风轮训班,将连以上的干部进行轮训。针对两次反“扫荡”后师部机关内滋生的患得患失、消沉腐化和组织涣散等严重问题,决定以反对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作为整风学习的主要内容,有重点地进行整顿。由于整风工作针对性强,从实际出发,很快纠正了干部队伍中的非无产阶级思想,党员的党性修养进一步提高,上下级之间、官兵之间、军民之间更加团结,贪污、腐化、开小差等问题大大减少。⑩ 此外,在战士中也开展了坦白检讨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革命传统教育和时事教育,进一步提高了战士们的阶级觉悟,鼓舞了斗志,为迎接战略反攻,执行更艰苦的战斗任务,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爱民守纪,军政军民关系形同鱼水。
1942年7月,地处皖江抗日根据地中心区的无为县抗日民主政府颁布了《惩治贪污条例》,广泛开展反对贪污浪费的斗争。由于当时处于战争状态下,一切贪污浪费行为都可能严重影响党和军队的形象,影响军民之间的亲密关系,所以制度极为严苛,有的贪污500到600元法币就要处以极刑。有位管理员因贪污了10块银元,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1943年5月无为县榆村合作社有3个干部合伙贪污20余万元(比1941年币值缩小100倍),除令其全部退赔外,为首的判5年徒刑,其余一个判6个月徒刑,一个判3个月徒刑11。邓子恢1941年1月14日在路东临时参议会上的报告中说:“所谓无官不贪、无吏不污,这是中国几千年来所澄而不清的吏治。而我们现在干部于几个月间,杜绝了贪污现象,澄清了污浊的吏治。”“现在可以说,民主政府里已建立了公正廉洁的作风,贪污现象一般的已经没有了。”12
廉洁作风另一个明显的标志是实行低额津贴制。皖江地区经济条件较好,但是也严格执行军部规定的供给标准,干部和战士生活待遇基本相同,每月按实物数目折成货币发给伙食单位,大约每人10元左右,另发津贴费,分2元、l元5角和1元3角三等。原来军衣每年2套,后改为1套,提倡不吃零食,不抽纸烟。13 一个人的津贴费,除了买牙刷、牙粉、肥皂和毛巾,所剩的零花钱很少。
七师指战员对自己严格要求,而对军部和兄弟师的支援却是非常慷慨无私。1942年11月,除支援军部、二师、三师外,还为中央召开的“七大”筹措经费,派100名挑夫,肩挑100担布匹、雨衣、银元,由两个连的士兵护送,从无为经二师直送到军部。1943年皖江行署全年财政收入实现2478.8万元,支持军部749.1万元,结存189.2万元。
七十载斗转星移,当年的战火硝烟已经散去,但新四军为祖国为人民的精神仍在人民的心中传颂。形势变了,但是人民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没有变,对清廉政风的向往没有变。所以在当前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我们要继续深入挖掘和学习新四军这支人民子弟兵抗日战争时期的廉政思想、廉政实践和廉政经验,学习领会这些“红色廉政”的精神实质,不断创新和丰富反腐倡廉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载体,不断把新四军的光荣历史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自重的准则、自省的镜子、自警的标尺、自励的目标。所有这些对于加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无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作者:无为县新四军历史研究会副会长 丁以龙
2017年8月30 日
参考文献:
①《理论前沿》2008年第7期《“廉政”内涵三要素探析》作者赵云国 赵希贤
②《安徽抗日战争史》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版318页
③《新四军第七师》广州市新四军研究会第二分会、巢湖市新四军研究会编143 页
④《中国共产党无为地方史》2001年版155页
⑤《中共中央华中局》中央党史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⑥《新四军第七师》广州市新四军研究会第二分会、巢湖市新四军研究会编第335、 336页
⑦《皖江风云》黄河出版社第501页
⑧《安徽抗日战争史》
⑨《淮南党刊》1943年第12期
⑩《安徽抗日战争史》安徽人民出版社第329页
11《大江报》1945年5月13日
12《安徽抗日战争史》安徽人民出版社第364页
13《安徽抗日战争史》安徽人民出版社第3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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