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亷是中共十八大的重要决策,是强国、强军中国梦的必要保障。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四军,为国为民建军,反腐倡亷强军,为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人民军队的发展壮大和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立下了不朽的功绩。新四军廉政建设的历史经验,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华民族革命理论宝库中与日月同辉的珍贵篇章,对实现强国、强军中国梦、落实十八大各项决策,有着重大的历史意义与现实作用。
一、为国为民献身的人生价值观,是新四军廉政建设的思想根基。
新四军的前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长征后留在南方8省14个游击区的红军游击队,当时,在中国共产党党章总纲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必须为实现他们的需要而斗争”。卢沟桥事变后,中国共产党的任务由领导中国人民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斗争转到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及各阶层爱国人士组成统一战线,实施国共合作、联合抗击日寇的新阶段。
与国民党反动政府、军队有着血海深仇並与之浴血奋战10年之久的红军战士和游击队员们,在国家、中华民族危亡之际,顾大局,舍家仇、除心恨、忍痛擦干自已身上的血迹,含泪掩埋战友的尸体,接受帽徽上的“红五星” 换上“青天白日” 徽、改变番号与编制的命令,列入了国民党军队的编制序列。随着抗战局势的深入与发展,一些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及青年学生,拋家舍业来到新四军;一些以救国为重的华侨,放弃海外安定、舒适生活,不远万里归国投奔了新四军,连一些被俘后留在新四军的日伪顽俘虜兵(不愿留的均返乡了)在内;新四军的官兵们,均是为了 “抗日高于一切,一切服从抗日”的国家与人民利益而参加和留在当时装备简陋、生活极其艰辛的新四军中为国为民献身的。
新四军的铁军精神是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爱国主义精神,正是有了这种为国、为民,勇赴国难、同仇敌忾、忠心杀敌、抛头颅、洒热血的自我牺牲精神,使新四军及其发展和领导的华中抗日根据地政权,在极端险的环境下,以铁的信念、铁的纪律、铁的精神和清正廉洁之德,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戴、支持,取得了日益强军、打败日伪顽的辉煌历史功绩。
二、领导干部言传身教率身垂范,是新四军廉政建设的关健动力。
新四军的领导干部们,以自身坚定的信念、过硬的素质,推动和促进了新四军及华中抗日根据地的铁军精神及廉政建设。叶挺临危受命担任新四军军长,面对日伪顽的夹击、高官厚禄的引诱以及审判、坐牢、死亡的威胁,始终保持浩然正气和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为新四军广大指战员树立了铁军精神的丰碑。新四军政治委员刘少奇《论共产党员修养》一书的出版和在多处不辞辛劳的宣讲,以及他本人在长期革命生涯中,以党性强、修养高、淡物欲、为党为民重奉献的品质,蠃得了广大干部、党员对廉政建设的拥戴和对他本人宣传、阐释有关指示的高度信任和坚决地服从、执行。曾代理过新四军军长两年之久的副军长兼二师师长张云逸,指挥新四军作战、领导根据地建设功绩彪炳千秋,他身居领导高职,却始终以普通一兵和普通党员的身份平易近人、严以律已、克己奉公,他舍己爱国、爱兵、爱民的高尚道德风范,对新四军战斗力的提高和深化部队与人民群众鱼水之情,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和作用。
据《新四军殉国先烈纪念册》记载,截止至1943年7月,新四军阵亡将士达41525人,其中指挥员有4614人浴血参战、为国家和民族的利益献出了宝贵的生命。陈毅、粟裕、黄克诚、彭雪枫、李先念、谭震林、张鼎丞等领导干部,身先士率、指挥作战,舍身为民,坚持与干部战士共患难,有的还将铁军精神和廉洁作风从军队传带到地方,为根据地培养了大批英勇奋斗、作风清廉的干部。使新四军的铁军精神和廉洁作风深根扩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与作用。
新四军领导干部们献身革命、清正廉洁、为国、为民严以律已、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人生价值观及优良作风的言传身教、率身垂范,是新四军及华中抗日根据地锻铸铁军精神和保障廉政建设的关键核心推动力。
三、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新四军廉政建设中榜样的力量。
1942年春,新四军及华中各根据地党员共有100105人,其中,主力部队有党员30400人,地方政府及武装队中党员有69705人。为扩大共产党的组织,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新四军和华中各根据地,将一些用无产阶级思想同自身非无产阶级思想进行斗争,用共产主义世界观同自身非共产主义世界观进行斗争,用国家、人民、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人生道德观同自身个人主义思想进行斗争的积极分子,培养、考查后吸收成为了中国共产党党员。入党后,又进一步要求他们按党的宗旨及做一个好党员的标准:“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和人民的利益”,在作战部队“应该成为英勇作战的模范,执行命令、遵守纪律的模范”;在地方工作应该是“多做工作,少取报酬、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使共产党员们成为了新四军铁军精神与廉政建设中先进、榜样的力量。
共产党员们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以及将国家、人民、党的利益高于一切,舍已为国为民的牺牲精神和人生价值观及优良作风,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和增强了新四军广大指战员及根据地的干部,克服封建主义残余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为发扬铁军精神和保持抗日民主政权的清明、党组织的清正、个人的廉洁作风做出了重要贡献。
四、全方位多形式的思想教育,是新四军廉政建设珍贵的历史经验。
新四军从组建之日起,就重视通过会议、办校、创刊、文艺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广范地宣传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弘扬铁军精神、推行廉政建设,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新四军和华中各根据地,不论是举行纪念、庆祝大会还是召开工作会议,有的部队还每晚熄灯前以晚点名或生活会的形式聚会,均包含有认清形势、提高觉悟、增强纪律、预防腐败等政治思想教育的内容。各类型会议的准备与召开,会后精神的传达、学习与贯彻,使广大指战.员及干部、党员,逐步提高了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人生价值观的认识,增强了献身革命、为国、为民服务、执行党中央方针与政策的自觉性。
新四军教导总队及抗大各分校,担负着官兵脱产培训的任务,新四军重建军部时,半数以上的旅、团级负责人都经过了抗大的培训。华中局及各根据地还以党校、党训班、冬学、夜校、半日校、民众教育馆等形式,组织党员和广大干部政治学习与进行思想教育。除脱产学习外,一些部队在打仗间休时,把官兵们集中起来上政治课,讲革命人生观,并制订了“两小时学习”,“集体看书、读报”等制度,推动了政治思想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常态化,团以上领导、党员干部的受教育对群众教育的落实和收益有重要的保障与推动作用。
当年,新四军及所属部队发行的报刊主要有:《抗敌报》、《拂晓报》、《先锋报》、《战斗报》、《前线报》等,根据地政府办有《江淮日报》、《苏中报》、《东进报》、《盐阜报》、《滨海报》、《苏南报》等。通过在报刊上刊登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指示精神、领导的重要讲话和时政评论,对廉政事件进行报道,甚至在人口集中的村庄和通衢大道边,用黑板报、墙报、标语等形式转载报刊的文章,将思想教育与廉政宣传深入田间地头和社会各层次、角落,使新四军和华中根据地逐步形成了良好的党风和社会风气,腐败现象、官僚作风得以减少。
此外,新四军还组织了战地服务团,成立了鲁迅艺术学院分院及鲁艺实验剧团、抗大文工团等,各根据地也相继成立了县文工团,艺人救国会,大众剧团及说书、花船等文艺团体,运用戏剧、演唱、绘画、舞蹈、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进行政治、思想、廉政及抗日教育,深受大家的欢迎。新四军三师以史为鉴的大剧《李闯王》,一师文工团、前线剧团排演的话剧《甲申记》、李一珉编的京剧《九宫山》、马少波编导的《闯王进京》等优秀作品,对领导干部有着重要防蜕化变质的启迪意义,也使民众在娱乐中受到了难忘、深刻的教育,促进了新四军及根据地党政军民廉政建设的广泛、深入开展。
五、制定严明的军纪与法规,是新四军反腐倡廉有章可依、违法必究的保证。
新四军组建后,除要求广大指战员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外,还先后出台了《新四军十条军规》、《新四军三大纪律十项注意》以及《新四军经济制度》、《新四军财经人员十项守则》和预决算、审计、会计、金库等军规与军纪。为了防范和打击贪腐行为,新四军与各根据地政府先后还颁布过《关于开展反贪污腐化反投降主义倾向的训令》、《淮北苏皖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盐阜区各县惩治公务人员贪污暂行条例》、《苏中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等法纪、法规。上述训令与法规明文规定:凡公务人员以职位权势,侵吞公款、收受贿赂、营私舞弊及在办理社会公益事中有贪污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制裁;贪污额超出500元以上者处死刑,不足500元的将根据贪污财物多少分别处以有期徒刑或劳役,而对克扣军饷和盗卖军火者一律处以死刑。
有了上述军纪与法规的严明规定,新四军江南指挥部直属队的一个连队司务长,因贪污伙食结余的十元钱寄回老家抚养妻小,被撤职并罚做了苦工。新四军一师特务营长李桂成贪污1000元,苏中行署税务局第四分局主任邢爱身贪污4000元,靖江县弧山区财经分局主任丁渭南贪污公粮9000余斤,雅周区区长杨鹤天侵占公款、与敌伪勾结,均被依法判处了死刑,在苏中三分区,1942年6月至7月的两个月中,就有4名干部由于贪污被执行枪决,有力地震慑、打击了腐化堕落分子,警示了必须为国、为民严守军纪、法规的严肃性与必要性。
六、五位一体的监察体系,是新四军确保军纪及反腐法规落实的必要举措。
为确保制定的军纪及反腐法规的落实,新四军及各根据地还建立了行政、党内、参议会、人民群众、舆论“五位一体”的监察体系。
行政监督:苏中区党委规定,县以上机关要增设党政军民共组的巡视团,代表党政军民四个方面巡视工作;淮北苏皖边战略区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的工作时间巡视下级工作,并要求按照选贤任能的原则,把为国为民积极抗日的人士选拔到政府机关来,一旦发现贪污、腐化分子和敲诈勒索分子立即予以撤换,以确保军纪及反腐法规得以落实。
党内监督:新四军和华中局各级组织要求,无论是地方、部队,无论是上级、下级,无论职位高低,无论斗争环境如何险恶,共产党员必须要过好组织生活,以形成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氛围,把组织生活作为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重要举措。1942年至1945年,历时4年的整风运动,广大指战员进一步提高了马克思主义的理想与道德观,扫除了歪风邪气,提高了部队的战斗力,从而为新四军屡克强敌、赢得胜利提供了坚强的保证和力量的源泉。
参议会监督:新四军及华中局领导的许多县均建立了“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由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左派人士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中间派人士占三分之一的比例组成了参议会,并制定和颁布了参议会的组织条例,如《苏南行政区各级参议会组织条例》、《第二届皖中参议会组织大纲》等,均赋予参议会有选举、罢免、复议、监察及弹劾自身及边区各级政务人员的权力。
人民群众监督,新四军和各抗日根据地许多法规都赋予了民众的监督权,如:《苏中区施政纲要》第四章规定:“人民有用任何方式控告任何公务人员非法行为之权利。”又如,盐阜区颁布的《盐阜区保障人权暂行条例》规定:“本区所属公务人员有违法行为时,本区公民得用各种便利方式向各县政府或行政公署提出控告”;《苏中区人权财权保障条例》规定:“不论任何公务人员如有非法行为或失职渎职之事,致使人民之人权财权遭受损害时,任何人得以任何方式,向县以上任何一级政府控告之。”
舆论监督,彭雪枫在亲自撰写的、题为《拂晓报——我们的良友》创刊词中指出:“《佛晓报》的使命是什么,就是要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意识、行为做无情的斗争”,“她指点我们、她批评我们、她纠正我们、她是我们的良师,她说服我们”。新四军及华中各根据地的抗日民主政府还要求,将登报表扬和登报批评作为对政府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奖惩的一项重要内容。有了这些规定与要求,报刊、杂志对党政机关出现的腐败现象,毫不客气地给予揭露、批评,对在工作中清正廉洁、业绩出色者给予表扬,使倡廉惩腐得以保障,经验教训得以推广,确保了反腐倡廉法规的落实,也弘扬了正气。
七、弘扬新四军廉政建设的进程与经验的历史与现实意义。
新四军的历史是一部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国家生存、人民安康的艰苦斗争与发展史,弘扬新四军的铁军精神及廉政建设历史经验,对于我国广大党员及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增强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和廉政意识,重视党性修养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纯洁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中国梦和贯彻十八大精神,加强党风及强军、廉政建设,首先,应该重视深入、广泛地进行全方位、多形式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人生道德观的思想教育,只有提高了全党、全民、全军的共产主义世界观及人生道德观,改进各级组织作风和加强廉政建设才会有思想根基的保证。其次,须加强对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对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思想作风的要求与督查,要过好党的组织生活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和经济建设的领导核心,只有提高党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领导水平和共产党员的拒腐防变能力,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中国共产党执政使命必须解决的问题。第三,各级党、政、军领导均须万分重视、将反腐倡廉作为“关系到国家、党生死存亡”的大事抓紧、抓好,除个人严以律已、管好下属外,也要严管自己的亲属、子女不仗权谋私,才能确保廉政建设深入人心的推动与落实。第四,必须制定或进一步完善扬优惩腐的法纪、法规,并依法坚决、严惩贪官与污吏,才能保持我们党和革命政权的纯洁与健康,才能使民众真心向党。第五、为了确保扬优惩腐法规、法纪的落实,应该参照和吸取新四军弘扬铁军精神和推行廉政建设的经验,全方位、多形式地加强监察,重点是对党、政、司法人员的督查,不仅利于改善党风、民风,提高众民心对党、对政府、对司法部门的信赖,也可以避免一些犯错误的干部、党员,陷入不可挽救的犯罪深渊。第六,应运用一切可用的與论、方式、方法、㘯合,大力弘扬为国、为党、为民无私奉献的部门、单位、企业、个人及其精神与高尚道德;必要时开展整顿作风的活动与运动,坚决抗拒和抵制资产阶级、封建主义思想的入侵与泛滥,才能确保廉政建设的深入、持久、有效地进行与开展。
新四军铁军精神和廉政建设,是聚集民心的巨大力量、打败日伪顽的力量的保障、取得胜利的法典与法宝。新四军在革命战争时期的经验,对我们当前加强党的建设,开展反腐倡廉,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富国、强军中国梦,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研究、弘扬新四军的廉政建设史,从中吸取宝贵的经验,将有利于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梦的进程中,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获得更多、更大的成就。
作者:谭晓雯
上一篇: 论新四军的抗日和反顽
下一篇: 论新四军的医疗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