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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红色文物从我做起

保护红色文物从我做起——谈谈开展红色文物保护公益宣传活动的简要认识


北京新四军暨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会在2017年纪念新四军组建80周年系列活动中,特地举办“永恒的丰碑——2017北京.红色文物保护公益宣传活动”。

举办这样一个活动,旨在作为一个学习、研究、宣传新四军历史和新四军精神的红色社团向全社会传播“保护红色文物人人有责”的理念,引起全社会对保护红色文物的高度重视和自觉行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铭记历史,缅怀先烈”“不忘初心,继续前行”。

在刚召开的党的十九大上,习总书记又发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号召。

保护红色文物,就是落实这些重要指示的实际行动,目的就是要牢记历史,不忘初心。

开展保护红色文物公益宣传活动,就是致力于动员全社会参与保护红色文物的实际行动。

要充分认识保护红色文物,开展红色文物保护公益宣传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红色文物保护宣传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红色基因代代相传”重要指示的实际行动,人心所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理想信念的火种、红色传统的基因一代代传下去,让革命事业薪火相传、血脉永续。

红色基因是无数共产党人,革命志士,人民军队将士,广大人民群众的崇高的思想情操和优秀品质风尚的集合体。

红色基因靠红色记忆对其不断复制和强化,红色文物是保存和传续红色记忆的载体,要不断提升对红色文物重要作用的认知。

红色文物承载着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等中华民族优秀精神文明的成果,是生动的教科书。

红色文物在新时代进行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中有重要的精神支撑和激励作用。

二、开展红色文物保护宣传旨在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把红色文物保护提高到知法、守法、执法的层面,遵守法律。

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文物受国家保护”,“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

红色文物是历史文物的重要组成部分,更贴近当今新时代新长征的伟大实践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然受到法律保护。

国家对保护红色文物和发挥红色文物教育作用非常重视,遍布全国各地的革命历史纪念馆、革命旧址纪念地、革命家领导人旧居、革命烈士陵园、英烈纪念碑等都是国家或地方对文物依法保护的单位。

保护红色文物是按法律行为的大事,人人有责,不可忽视,人人守约,不可违反。

三、开展红色文物保护宣传是由红色文物自身的特殊属性和重要作用所决定,势在必行。

红色文物是近代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革命战争时期产生、留存至今的,是中国共产党党史、人民军队军史、革命战争战史、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史的缩影和写照。

红色文物承载着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革命传统等中华民族优秀精神文明成果的宣示作用。

红色文物是革命历史征程和伟大实践的见证,是红色基因的物化,是红色记忆的表象。

红色文物与文艺、传媒、书籍、教科书等大众宣传方式相比,更有客观性、直观性、确定性、真实性,其红色教育的效果、感染力和说服力很强。

加强对红色文物的保护,是铭记革命历史、传承革命传统、弘扬革命精神,确保红色基因薪火相传、红色江山永不变色的重要举措。

四、开展红色文物保护宣传是面对珍贵历史文物不断损毁或消失的情况引起全民重视,刻不容缓。

红色文物大都经过战争洗礼和战火摧残,幸存下来非常不容易,有的稀少,有的唯一,有的不可复制,必须严加保护。

红色文物与战役战斗、传奇史实、著名人物、知名战地等紧密相关,而人物逝去、地形变化、时过境迁是自然规律,不可逆转,给收集、保存红色文物带来很大难度。

环保保健康,红保保信仰,红色文物对提高人的“三观”思想觉悟,倡导和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精神支柱不能丢,红色文物起到重要作用。

对红色文物保护认识不足,保护知识的匮乏,保护技术跟不上,使文物的损毁、消失和衰减难以遏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保护红色文物的力度,刻不容缓。

从保护红色文物的宣传工作做起,打造保护红色文物人人关注、人人有责的社会舆论环境。

五、开展红色文物保护宣传符合新四军研究会作为红色社团的宗旨和行为准则,责无旁贷。

红色社团特别是以研究革命历史为主的以学习、研究、宣传、弘扬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光辉历史和光荣传统为己任的社团,充分认识红色文物是光辉历史、光荣传统和革命精神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红色文物的保护,积极主动向全社会宣传红色文物保护的重要性。

红色社团有责任帮助革命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收集红色文物资料和整理史料,开展对健在的老党员、老战士、老干部等老一辈革命者口述历史、抢救史料的活动,倡导他们自愿捐献战争年代的资料用品,大力宣传保存保护红色文物的紧迫性。

红色社团积极与政府文物保护部门和民间文物保护单位、个人合作,交流红色文物保护的经验,表彰红色文物保护的先进人物,建立红色文物保护基金,开展面向社会的红色文物保护公益宣传,大力推动红色文物保护工作。

红色社团应成为红色文物保护公益宣传的排头兵和先锋队,认真、尽力做好这件事,作传承红色基因的坚定的践行者。

我们北京新四军研究会首先向全社会发出号召:“保护红色文物,从我做起!”

                  


(研究会宣传联络委员会  胡继军撰文)